个人征信授权书
重要提示: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授权书前,仔细阅读本授权书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授权书中的权利、义务。如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机构咨询。
天津越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一、本人同意并授权:贵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集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本人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本人因未及时履行合同义务产生的不良信息。
二、本人同意并授权:贵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办理涉及本人的业务时,基于本人的融资担保服务申请,贵司有权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保存、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的本人信用报告、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并用于以下用途:
1.审核本人借款担保及/或反担保业务申请,进行相关风险管理。
2.审核本人为他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提供担保,进行相关风险管理。
3.审核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出资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该法人、其他组织作为担保人)的借款担保业务申请,进行相关风险管理。
4. 处理本人征信异议/投诉。
5. 依法或经有权部门要求需查询本人的信用状况。
6. 其他本人向贵司申请或办理的业务。
三、若相关业务未获批准办理,本人同意本授权书及本人信用报告等资料由贵司留存,无须退还。
四、本授权书自本人在贵司及贵司合作的电子渠道(包括但不限于APP、小程序、H5界面等)勾选本授权书、点击同意并确认提交后生效,有效期至本人撤回授权同意或约定用途的授信到期或业务结清之日。如本人撤回授权同意时,债务尚未完全清偿,则授权期限至债务完全履行完毕之日止。
授权人声明:贵司已依法向本人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应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本人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授权人:
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