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协议

合同编号:【   】

 

甲方(即“转让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乙方(即“受让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鉴于,转让人作为编号为【】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的债权人,现转让人拟将该债权转让,并且受让人愿意受让债权。本次债权转让由深圳市赢众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赢网金”)提供居间撮合服务,甲乙双方同意通过小赢网金签署本协议并据此产生约束双方的法律效力:

 

一、 标的债权

1.  转让人转让的债权为本金【  】元人民币的债权及对应的未付利息、违约金(若有)及其他相关权益(以下简称“标的债权”,标的债权金额及债权详细情况详见本协议附件《标的债权明细》,具体以转让人于小赢网金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 转让价款

1.  受让人受让前述标的债权的对应价款为:【】元人民币(以受让人成功投标金额为准)。未免异议,本协议双方可经协商同意在标的债权本金的基础上溢价或者折价确定转让价款(如适用)。

 

三、 标的债权期限

1.  自债权转让生效日起【】(以小赢网金发布的标的债权剩余期限为准)。

2.  本协议项下转让人资金存管账户收到所转让标的债权对应价款之日为债权转让生效日(“债权转让生效日”)。

 

四、 标的债权利率:与《借款合同》项下利率一致。

 

五、 存管账户

1.  转让人同意并授权小赢网金在小赢网金指定的第三方资金存管机构开立资金账户(但不限于在第三方支付公司及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开立的账户,以下统称“转让人资金存管账户”),并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不可撤销地授权小赢网金或该第三方资金存管机构进行资金划转。

2.  受让人同意并授权小赢网金在小赢网金指定的第三方资金存管机构开立资金账户(但不限于在第三方支付公司及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开立的账户,以下统称“受让人资金存管账户”),并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不可撤销地授权小赢网金或该第三方资金存管机构进行资金划转,包括但不限于向转让人支付债权转让价款等。

 

六、 权利及风险转移

1.  自受让人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完毕标的债权转让价款之日起,标的债权归属于乙方所有,受让方自该日起开始计算利息,受让人继受转让人就标的债权对借款人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并承担与标的债权相关的一切风险。

2.  债权受让人在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授权债权转让人:原债权若附有抵押权、质押权、保证担保中一种或多种担保权利的,则该担保权利随本次债权转让一并转让至债权受让人,但为便于后期对借款人、抵押人、质押人或保证人的管理,债权受让人特别委托转让人继续以自己的名义代债权受让人持有此担保权利,且不再另行办理抵押(若有)、质押(若有)及其他担保变更的登记手续。若出现需要行使上述担保权的情形,则转让人应当配合受让人通过申请强制执行、诉讼等方式实现担保权利。

3.  受让人在此知悉并确认:转让人对标的债权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若出现标的债权未能按期还款的,应当由受让人依照本协议和《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要求赔偿。受让人在此知悉并确认,受让人受让本协议项下的标的债权后,若发生借款人提前还款等情形的,受让人可能无法获得预期收益甚至可能会承担本金损失的风险。

4.  受让方所受让的标的债权按照其《借款合同》的约定,回款方式和回款计划保持不变。

 

七、信用保证保险(如适用)

1.  受让人与转让人在此知悉并确认,标的债权已向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保险”)投保保证保险产品,被保险人为转让人。转让人确认所转让债权受众安保险的信用保险保障。在本协议生效时,转让人同时向受让人转让债权所对应的保险权益,且被保险人相应变更为受让人。

2.  受让人与转让人均在此确认且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授权小赢网金有权代为行使被保险人的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基于以受让人为被保险人的有效投保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众安保险提出索赔请求、签署索赔函、收集与递交理赔所需单证、身份证明材料、确认保险赔款及代为收取赔款、签发权益转让书等。众安保险按相关保险协议的约定支付赔款的,即视为众安保险已完成履行《投保协议》项下之所有义务,受让人不得再向众安保险提出任何索赔请求。受让人同意上述授权溯及小赢网金既往已实际行使的与本协议相关的前述权利,转让人对此亦不持异议。

3.  受让人同意并确认,标的债权出现逾期支付本金及/或利息时,受让人授权小赢网金向众安保险告知逾期情况,众安保险根据《投保协议》的约定向债权受让人进行赔付。

4.  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在众安保险根据另行签署的投保协议约定向受让人赔付本协议项下的借款本金和利息时,受让人将对于标的债权的全部权益(包括追究相关合同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转让给众安保险,并在众安保险赔付前,按众安保险要求出具《权益转让书》、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众安保险有权延迟赔付。保险事故发生后,受让人承诺不会单方免除本标的债权相关方的还款义务,否则众安保险有权拒绝赔付。

5.  受让人同意,赔付等待期(如有)内无利息。此条款所指赔付等待期是指众安保险受理小赢网金的理赔申请后至实际赔付受让人之日的期间。

 

八、 双方陈述与保证

1.   转让人的陈述与保证:

(1)转让人保证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均为真实、完整、有效。

(2)转让人确认,转让人转让的债权是其合法有效的债权,不存在转让的限制,符合小赢网金关于债权转让的条件。

2.   受让人的陈述与保证

(1)受让人保证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均为真实、完整、有效,并且受让让人进一步保证其不会提供任何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

(2)受让人保证本次所支付的受让标的债权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受让人进一步承诺此次资金支付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且不存在任何洗钱等违法违规行为。

(3)受让人保证所支付的资金属于受让人有权支配的资金,且不存在妨碍受让人参与本次债权转让的情形。如果第三人对资金归属、合法性问题发生争议的,由受让人自行解决,与小赢网金无关。若因此给小赢网金造成损失的,受让人应赔偿小赢网金的一切损失。

 

九、 保密条款

1.  基于本次转让所获得的包括本协议在内的相关信息或商业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向本协议主体及小赢网金以外的其他方透露,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要求应当进行披露的,或为债权再转让之目的进行披露的除外。

2.  各方保证:为履行本协议各自委托的专业机构和人员承担上述保密义务。

3.  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十、违约责任

1.  本合同双方均应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义务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实现债权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十一、特别约定

1.  双方在此确认,双方均己仔细阅读了本协议的条款内容,对本协议及标的债权的所有内容均已充分了解且无异议,并且对本协议项下的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已充分理解。

2.  双方在此同意,作为本次债权转让交易的居间服务方及平台提供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小赢网金有权对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进行合理解释。

3.  转让人与受让人一致确认,小赢网金仅为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交易提供中介服务,并不就本次债权转让交易向任何一方承担任何保证责任或其他担保责任。

4.  转让人和受让人均同意并确认,转让人、受让人通过小赢网金平台所采取的任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和法律责任均分别归属于转让人、受让人本人;并且转让人、受让人授权和委托小赢网金根据本协议所采取的全部行动和措施的法律后果均分别归属于转让人、受让人本人,与小赢网金无关,小赢网金也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5.  转让人与受让人确认并同意,一致委托小赢网金对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金额进行计算并允许通过小赢网金网站发布;在无明显错误的情况下,小赢网金对本协议项下任何金额的任何证明或计算结果,应作为该金额有关事项的终局证明。

6.  受让人同意和确认,由于债权受让人比较分散,无法亲自管理和行使对借款人的权利,为保障债权受让人的债权安全,债权受让人将其在本协议项下对标的债权的权利不可撤销地授权并委托小赢网金代为行使,小赢网金接受委托行使上述对标的债权的权利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债权受让人承担。

 

十二、争议解决

1.  本协议双方之间一切有关本协议项下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协商不成,应当向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十三、附则

1.  本协议于转让人资金存管账户收到该债权转让款之日生效,本协议生效日及之后的借款利息、借款本金及借款提前还款违约金(若有)等归受让人所有,本协议生效日前的未结利息于本协议生效日后的首个付息日结算并支付。

2.  本协议双方确认本协议签署地为深圳市南山区。

3.  转让人与受让人因履行本协议所应缴纳的税费由双方依法自行承担。

4.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转让人或受让人的下列信息如发生变更,应当在相关信息发生变更三日内自行负责在小赢网金平台完成更新:(1)转让人或受让人为个人的,应更新的变更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人信息、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银行账户的变更;(2)转让人或受让人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更新的变更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企业注册号、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相关工商登记信息。

5.  转让人与受让人确认,双方本次债权转让交易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确认书、通知均可通过电子数据形式呈现,双方对相关互联网页面或电子数据的同意、确认操作即视为合法有效的签署,本次债权转让交易所涉及各方主体向转让人送达的通知以电子邮件或短信等电子形式提供即视为合法有效的送达。

(结束)

 

附件:标的债权明细

 

借款人  
借款本金  
借款用途  
借款期限  
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