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中:
深圳市赢众通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称“赢众通”)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称“众安保险”)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称“****证券”)
一、 债权转让事项
- 发布债权。债权转让人授权赢众通发布债权转让人本次债权转让要约,本次要约为不可撤销要约。
- 债权转让金额。债权转让人本次转让人民币[ ]元的债权。债权转让人所转让的债权对应的借款人(债务人)见赢众通相关页面。
- 年化利率。债权转让人本次所转让的债权所对应借款的年化利率为[ ]%。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
- 合同生效。赢众通发布债权转让人本次债权转让要约之日为筹标期起始日,筹标期以赢众通发布为准。《债权转让合同》于债权转让人在赢众通开设的资金账户收到该债权转让款之日生效,若筹标期届满的次日24:00之前,债权转让人的资金账户仍未收到该债权转让款的,则本次债权转让要约失效。《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日及之后的借款利息、借款本金、借款提前还款的违约金(若有)及保险权益等归投资人(债权受让人)所有,《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日前的未结利息于《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日后的首个利息收取日结算并支付。
- 借款剩余期限。债权转让人本次转让的债权所对应的借款剩余期限为《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日至借款期限届满日(见赢众通相关页面)。
- 转让款收款账户。债权转让人同意并确认,债权转让人于赢众通开设的资金账户为本次债权转让款的收款账户。
- 转让款来源。债权转让人接受来源于赢众通的任何投资人的多方或单方的债权转让款。
- 转让保险权益。债权转让人确认所转让债权受众安保险的保证保险保障。在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债权转让人同时向投资人转让债权所对应的保险权益。
二、 其他事项
- 债权转让人授权赢众通在债权转让合同生效后代为发送《债权转让通知》至所转让债权对应的借款人以及众安保险。
- 债权转让人确认,债权转让人本次债权转让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确认书、通知均可通过电子数据形式呈现,债权转让人对相关互联网页面或电子数据的同意、确认操作即视为合法有效的签署,本次债权转让所涉及各方主体向债权转让人送达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供即视为合法有效的送达。
- 若债权转让人确认的其他文件与本确认及保证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确认及保证为准,本确认及保证没有约定的,按其他债权转让人确认的文件为准。
- 本确认及保证中的所有内容均对债权转让人具有约束效力,债权转让人按本确认及保证履行,债权转让人在本确认及保证中所作授权均为不可撤销授权。